D13.C.1 总则
设计规范 SP 钢结构 – 与大多数现代规范一样 – 基于极限状态方法。规范中定义了以下极限状态组。
- 第一组涉及结构整体形状和稳定性的丧失、破坏以及结构配置的质变(即极限状态)。出现不允许的残余变形、位移、材料屈服或裂缝开展。
对第一极限状态的结构分析使用最大(设计)荷载和作用进行,这些可能导致结构破坏。
- 第二组涉及结构状态,由于超过允许的挠度、偏差、沉降、振动等而恶化其使用性能或降低耐久性(即使用状态)。
对第二极限状态的结构分析使用使用(标准)荷载和作用进行。设计荷载和标准荷载之间的关系称为荷载可靠性系数,该系数在 SP 16.13330.2017 中定义。
根据 SP 20.13330.2017,在确定荷载或其组合时,应考虑目标可靠性系数 GAMA n。
根据 SP 16.13330.2017,钢材强度由特征值表示。为获得设计值,使用钢材可靠性系数 GAMM。GAMM 的默认值为 1.0。
在 STAAD.Pro 中,只能设计来自轧制、管状和滚压成型截面以及组合截面(例如双角钢 T 型截面、双槽钢)的构件。
根据 SP 16.13330 设计规范进行各种检查,特别是执行以下条款:
- 7.1. 实腹截面轴心受拉和受压构件的计算
- 条款 7.1.1 公式 (5)
- 条款 7.1.3 公式 (7)
- 7.3. 实腹截面轴心受压构件腹板和翼缘的稳定性检查
- 8. 受弯构件的计算
- 实腹截面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
- 条款 8.2.1 公式 (41)、(42)、(43)、(44) – 适用于第 1 类构件
- 条款 8.2.3 公式 (50)、(51)、(53)、(54)、(55) – 适用于第 2 类和第 3 类构件
- 实腹截面受弯构件整体稳定性计算
- 条款 8.4.1 公式 (69)、(70)
- 实腹截面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
- 9. 偏心受力构件的计算
- 实腹截面构件的强度计算
- 条款 9.1.1 公式 (105)、(106)
- 条款 9.1.2
- 实腹截面构件的稳定性计算
- 条款 9.2.1
- 条款 9.2.2 公式 (109)
- 条款 9.2.4 公式 (111)
- 条款 9.2.5 公式 (112)、(113)、(114)
- 条款 9.2.7
- 条款 9.2.8
- 条款 9.2.9 公式 (116)、(117)
- 条款 9.2.10 公式 (120)、(121)、(122)
- 实腹截面构件的强度计算
- 10.4. 构件极限长细比
- 条款 10.4.1
- 钢材等级根据附录 C,表 C.3、C.4、C.5 确定。
- 轴心和偏心受压构件稳定性计算系数根据附录 E(规范性),表 E.1、E.2、E.3、E.4、E.6 确定。
- 考虑塑性变形发展的结构构件计算系数根据附录 F(规范性),表 F.1 确定。
- 受弯稳定性系数 ϕb 根据附录 G(强制性)计算。
此外,还实现了热轧截面、板材、方管和圆管的钢材选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