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8.H.2 设计过程

组合柱或受压构件由结构钢和普通重量混凝土组成,强度等级从M20到M60。

在进行受压构件的极限状态设计验算之前,需检查几何约束条件,如长细比、局部屈曲和钢贡献率。

塑性抗压承载力根据用于短柱的附录D-2进行评估。对于考虑屈曲效应的长细柱,则依据第13.5、13.6条以及表12、表13进行设计。

纯弯构件按附录D-3设计。然而, Ast取为零,因为当前实现中未考虑钢筋。当组合柱承受较大剪力时,其抗弯承载力可能需要折减。若该柱不满足短柱条件,则需按第13.7.2条考虑弯矩中的二阶效应。

抗剪承载力验算可通过仅考虑钢或同时考虑钢和混凝土(依据第13.10、13.9条和IS 456表19)进行。MTH参数用于指定组合构件抗剪验算的方法。

轴向力和弯矩组合作用也依据第13.8条予以考虑。

注释

  1. IS 11384:2022第13.4.3条规定,对于h/t超过半紧凑截面局部屈曲限值的矩形钢管混凝土截面,应通过试验验证其设计。在这种情况下,程序不对此类截面进行设计。
  2. 若偏心距e > d/10或无量纲长细比超过0.5,则在按IS 11384:2022附录D表24计算圆形钢管混凝土截面的设计轴向抗压承载力Pd时,程序将采用n1 = 0n2 = 1.0
  3. 高剪应力状态检查始终针对钢截面的抗剪承载力进行。即,共享剪切模型的MTH参数不影响此检查。共享剪切模型参数仅影响总施加剪力V如何分配以确定VsVs = V × (Mds / Md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