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1.K.1.1 一般说明
在钢结构设计中,STAAD 将实际应力与允许应力进行比较,允许应力由 ANSI/AISC N690-1994 定义,并由 ANSI/AISC N690 1994(R2004)s2 修订。
所有设计步骤均按照 D1.B.1.1 AISC 规范允许应力
中所述进行,除了用于 AUSTENITIC STAINLESS STEEL 的压缩允许应力。
使用第 Q1.5.9 节计算奥氏体不锈钢的允许压缩应力。已应用 2002 年 4 月 15 日发布的补充 s1 中的修正。
Note: 默认情况下,N690 规范在设计中使用不锈钢材料。应注意为分析中的构件指定正确的不锈钢材料属性。有一个参数 –
STYPE – 用于将材料类型更改为不锈钢 (STYPE=1) 或碳钢 (STYPE=0)。D1.K.1.1.1 设计过程
承受轴向压缩和弯曲应力的构件按比例设计以满足方程 Q1.6-1a:
和 Q1.6-1b:
当 fa/Fa > 0.15 时,根据规范第 Q1.6.1 节。
否则,必须满足方程 Q1.6-2:
应注意,在规范检验或构件选择期间,如果 fa/Fa 超过 1,程序不会计算公式的第二和第三部分,因为这将导致误导性的宽松比率。系数 Cm 的值对于侧移取为 0.85,对于无侧移取为 [0.6 - 0.4·(M1/M2)],但不小于 0.4。
承受轴向拉伸和弯曲应力的构件按比例设计以满足方程 Q1.6-3:
其中:
-
SFC、SFT、SMZ和SMY是用于控制相互作用方程组成部分的应力极限系数参数。有关详细信息,请参阅 D1.K.1.2 设计参数。